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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川公布3起典型案例

发表于:2020年07月15日

今年以来,因受极端不利天气叠加排放增加影响,四川省臭氧污染明显加剧,臭氧平均浓度146.4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上升7.8个百分点,9个城市优良天数率同比下降。为尽快扭转不利局势,四川省生态环境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科学执法,全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并于近日对外公布3起典型案例。

违规敞开车间门窗企业被罚4.25万元

生态环境厅执法人员在对绵阳麦思威尔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厂房车间内2个搅拌罐正搅拌水性防锈漆原料,为加快车间检测板涂料干燥过程,公司员工在明知违反公司生产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敞开生产车间的窗户和大门进行通风,导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厂区异味明显。

生态环境厅立即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鉴于该公司2年内已有过一次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且公司员工明知故犯,对该公司处以罚款4.25万元。

底漆房未密闭装饰材料公司被罚4万元

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对四川彭山姿然色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两个底漆房未密闭,且正在从事喷漆作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依法罚款4万元。

工地上露天刷漆建筑商被依法处罚

某日,四川双盈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排项目劳务承包方——宜宾市正达建筑劳务分包有限责任公司在泰然·长江大院项目工地进行露天刷漆作业,并将已刷好油漆的钢管悬架、脚手架构件、黄脂胶调和漆等露天堆放,未按要求搭建临时刷漆棚,也没有采取其他废气收集处理措施。

相关部门立即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宜宾市南溪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该公司罚款1万元。宜宾市南溪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防治臭氧污染需协同防治NOx和VOCs

大部分臭氧是由人为排放的“NOx(氮氧化物)”和“VOCs(挥发性有机物)”,在高温光照条件下产生化学反应形成。NOx主要来自机动车、发电厂、燃煤锅炉和水泥炉窑等排放,VOCs与NOx有相同的来源,此外还存在于油漆、印刷油墨、粘合剂、密封剂等来源广泛的有机溶剂中,植物排放约占大气中VOCs的30%。要有效降低地面臭氧浓度,就要协同防治NOx和VOCs。

K-EP60大气环境监测站即微型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系统,集成多类环境检测传感器,实现实时监测气象参数(温度、湿度、大气压、风速、风向)与空气八因子(PM2.5、PM10、CO、NOx、SO2、O3、VOC、可定制气体)指数。本监测站使用太阳能电池供电,并使用锂电池进行能源储备,保证数据采集全天候进行。大气环境监测站采集到现场数据通过无线3G/4G或有线网络将监测数据传输至监测平台,多台监测站分布于某片区域,组成一个有效的监测网络,并把数据通过监控平台展现给管理方,方便管理方制定环保决策。

凯陆 K-EP80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在线监测系统,包含预处理系统、控制系统、控制软件、在线气象色谱仪、标准气源、辅助监测系统、标定系统等系统模块组成,可以连续监测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等各种有机气体浓度或其他需监测VOCs组分的气体浓度,统计排放率、排放总量等参数,并能对测量到的数据进行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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