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6-1758-1081
  • 9:00 - 18:00

内容详情

领导:如果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那要你们安全部门有何用?安全部门的岗位职责到底是什么?

发表于:2022年08月27日

01

安全部门的岗位职责到底是什么?
先看看法律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中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 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  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02
要安全部门有何用?
我们看看上面的《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其中出现最多的关键词为督促落实,而非负责落实!比如第(七)条: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谁再把安全责任全部推给安全部门,就追究谁的责任!怎么理解?

1.重点在于全部,以前的状况是把所有安全责任都推给了安全部门,安全部门就是背锅的。现在改成谁的责任谁承担,不合理的责任不能让安全部门来背锅。安全生产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全员参与管控才行,比如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比如生产过程中强制违章指挥,谁失责追谁责。

2.安全部门的责任并没有被全部免除,法律规定了其责任,该担责还是要担责!比如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协调各部门进行危险源辨识,定期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这是法定职责。但如果把整改的责任也全部推给安全部门,那么肯定追其他部门的责任。

如果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安全部门有没有变轻松,是不是谁都能干?是不是可有可无?

答案很明显,法律比你考虑的周全。上面所说的,只改变了之前不健康的安全管理现状,让安全部门不再成为背锅的部门,让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失责追责,尽职免责,责任清晰,让尽心尽力,尽职尽责的安全人,不再有后顾之忧,不再提心吊胆。

安全部门的工作并没有变得轻松,各项法定职责工作仍旧繁琐,各种检查,记录,会议,培训…工作仍旧繁重。

安全部门是不是谁都能干?是不是可有可无?安全部门存在的意义是让企业减少或者避免事故的发生,是用专业知识让企业的安全工作合规合法化。如果你不懂各种法律标准条款,不懂政府监管部门的各项要求规定,不懂安全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不懂危险源辨识与风险管控,不懂应急预案,不懂标准化…..你怎么干安全?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质疑别人的工作和专业性,就等于质疑法律,就等于不尊重所有劳动者。

03

安全部门到底管什么?
安全部门的到底管什么?“十六字”总结: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教育、培训、建议、咨询。

一、监督、检查,这针对的是我们安全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

对这两个词,顺序可以反过来分析。对于我们安全管理人员,日常的核心职责和重要工作就是到现场的巡查和检查,只有对现场情况了解了,才能把握现场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否则只是凭想象是做不好安全的。然后对日常工作中的一些高风险作业,以及重要场所的活动,我们要进行必要的巡查和监督,确保规范的流程和防护措施的落实。但近些年来,随着形式主义的越发严重,很多安全管理人员被动的陷于“文山会海”中,竟然没有时间跑现场,这是极其悲哀和非常严重的问题!如果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却连现场巡查的时间和精力都没有,安全生产又将如何保障呢?我们的安全管理如果连这个问题都解决不了,安全生产便只能是“镜中花”和“水中月”了!悲哀之极啊!!

二、督促、指导,这针对的是我们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对于上述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无论是人员的违规违章,还是设施设施的缺陷和隐患,乃至于环境条件方面的缺陷,都要及时的提醒和指正,并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限期进行整改。如果他们对问题的性质或整改的要求不清楚,我们就需要给予必要的专业指导;如果他们明确了,还需要通过督促和验收等手段确保其按规定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整改。PDCA的思路应该贯穿于我们日常安全管理的全过程,而不是也不能一查了之、一说了之!

三、教育、培训,这是提高从业人员整体安全素质的重要方式。

教育培训,这是两个被随时挂在口头上的一个词,但在我看来,他们其实是有不同内涵的。教育,侧重的是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和理念;而培训,则更侧重于员工增加知识和技能提升。而这两者是从不同的角度来提高人的总体的安全素质。既然有不同的目的,所以在教育和培训方面便应该有不同的方法。比如,教育的素材应更多的采用事故和案例,让人有更直观的感受和更震撼的感触;而培训,则可以采用图文并茂、生动有趣、逻辑性和连贯性更强的方式,效果才会更好。

四、建议、咨询,这是我们安全管理人员对领导和上司应负的职责。

上述三条基本是针对现场和各个业务部门的,但我们安全管理除了要监督和规范业务之外,还有一个就是必要要取得领导的支持。没有领导的支持,不光安全工作,什么工作都很难落实下去。所以才有了这句安全生产江湖经典语录:安全是个老大难,但老大重视了就不难!但客观来说,天生就对安全重视的老大没有几个;那么如何让老大重视安全,又进而让老大清楚如何支持安全呢?对此,刘老提出的解决思路就是:安全管理人员要通过建议和咨询的方式来和老大保持联系。

首先是建议,主要源自对现行法律法规和现场存在的问题,对企业的安全管理方面提出的新的必要的政策和管理的调整和要求,要及时的给领导一些建议。这既是领导“尽职免责”的法定要求,也是我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的必要义务,而这一义务源自全国人大在对《安全生产法》第22条的解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安全事务方面的重要助手”。

除了建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于安全管理工作也有他个人的理解,这种理解涉及到方方面面,如安全和生产关系的协调、安全生产投入的数额、项目工期的调整、业务流程的调整等工作或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安全风险,以及相关工作对安全生产的影响或需求。这些问题,我们都需要及时关注或回应,给与公司领导一个“合法、合规、合理”的解释和思路,帮助领导作出更有效的决策。

04
五大常见疑问
问题一:安全隐患的检查是安全部门,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也是安全部门吗?

根据法律规定,安全部门是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安全资料中安全员要验收隐患整改情况,隐患整改应由责任工长、生产负责人等其它岗位进行(部分类型安全隐患可由安全员当场整改),因为人、料、机等生产要素掌握在他们手里,安全员你拿什么改?上述法定职责写的是责令整改、监督落实。实际情况是只要跟安全有关的,就是安全部门一条龙的事情,你查出的隐患你要负责抓紧去改。不然领导要批评:你看你安全管的,一塌糊涂!在你满怀激情的想去消灭隐患保卫人民时,要人人没有,要东西东西要不来,一筹莫展举目无亲时,再给你来一个安全管的一塌糊涂,这酸爽,自己去体会。希望看到这里的领导们能够自我反思下,如果遇到这样的工作没做好,你安排的合理吗?

问题二:安全方案应该由安全部门编制吗?

看看上述职责里面,哪一条写着方案是由安全部门编制?还是应了刚刚那句话:只要跟安全有关的东西就是安全员的事情。技术方案(包括安全方案)应由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员参与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安全员的职责是监督现场按照方案(尤其是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进行施工,监督落实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如果方案不合理,出现安全事故是要追责方案编制人。如果未按方案施工,这时也要追责安全员。如果方案由安全员编制,那么技术负责人的工资可以分一部分给安全员吗?退一万步讲,安全员具备编制专项方案的技术能力吗?非要搞施工的给你设计一套图纸去做设计院的工作,安排合理吗?

当然也有能力稍微强一点的安全员,凭借管理经验和蹩脚的画图技术做出了安全方案,但那不代表那就是他的责任他的工作他的义务。也有的技术负责人以自己不懂不会为理由,如果这个理由都成立,那不会就可以不做,岂非天方夜谭。

问题三:安全技术交底是技术负责人的事情还是安全部门的事情?

关于安全技术交底,JGJ59安全检查标准里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实际情况是:跟安全有关的事情,都是安全员的事情!安全员自己写个交底自己喊上工人自己去交底签字,全程无技术负责人、专业工长什么事情。但是在这一方面,很多国企单位还是很规范的,安全技术交底很多单位都设置了规范的统一版本,然后预留针对性的交底部分由现场管理人员去填写,签字完毕后安全员负责收集归档。注意:安全员在此过程中只是监督安全技术交底的进行、旁站并提出安全注意事项、收集归档交底资料。有幸在正规单位工作的你是幸运的,但还有很多不是。

为什么专业工长、栋号长也要参加安全技术交底?根据安全全员化管理原则,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国家都在实行一岗双责,我们的施工现场也是如此。每一个生产岗位的岗位职责里面都是有安全管理责任的。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也是需要由专业工长、栋号长组织开展的,否则安全员纵是有三头六臂,也不可能挨个班组去经常性安全教育安全活动。

问题四:定期安全检查只是安全部门的事情吗?定期安全检查应由谁负责组织?

定期安全检查(周检或旬检)应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安全员、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专业工长、各班组班组长等参加(不是只安全员参加)。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也只有项目经理能够组织起这么多的人去进行安全检查(你一个小小的安全员组织看看,你能叫来这些人不?)。项目经理有事不在岗,需委托指定人员参加。现实情况呢?拿着安全检查资料去找领导补签字的不在少数吧。

问题五:安全部门如何履行自身的监督职能?

你让一个村长去监督一个县长,怎么监督?如果这个村长背后有市长撑腰,村长只受市长领导,县长管不着,你看还能监督不?安全员履行自身监督职能最核心最重要的就是项目经理!支持你,你就是一个安全员。不支持你,你就是个打杂员。项目经理的安全意识、对安全的重视程度决定着这个项目的安全管理系统是否行之有效,所以他才是一个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希望看到本文的项目负责人能够调整自己的管理思路,重新审视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毕竟出了安全事故,你也是第一个进去,安全员做的就是保驾护航,一个变相的保镖和保障。如果你不重视,神仙也没办法。这也是本文的初衷和目的。

其实现场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远不止这五个,每个项目每个单位情况不一样,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也不一样,只能列举五个典型问题,但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回答前面提到的责任与权力不对等问题:很多单位的上级部门来现场安全检查时,对于查到的问题都是对着安全员说(因为只有安全员陪着你们安全检查),没有做好的责任也是算到安全员的头上,那么请问方案设计不合理也是安全员的责任吗?项目经理不重视不愿意投入也是安全员的责任?安全做不好就是安全员的事情,这个责任的帽子有点大!责任与权力如何对等?

国家安监总局党组书记王玉普同志也曾强调:要让懂工艺懂流程懂技术的人管安全。国家对安全管理越来越重视,对安全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打铁还需自身硬,纵使前方千万难,我待安全如初见。希望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能够真心重视安全(不是只耍嘴皮),拥有敬畏之心,尊重生命,给予安全员更多的权限和支持,纵使生产搞再好,没有安全还是零。


请您把问题反馈给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