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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企业问题突出、工业园违法排污多发…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集中通报典型案例

发表于:2021年12月31日

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生态环境部对第三批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其中两个案例涉及到大气污染防治领域。
贵州六盘水市盲目布局焦化项目 “两高”企业违法问题突出

202112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贵州发现,六盘水市严控“两高”项目不到位突破规划盲目布局焦化企业,部分“两高”企业能耗统计数据严重失真、污染扰民问题突出
一、基本情况

六盘水市是贵州省老工业城市,产业结构总体偏煤偏重。2020年,该市焦化产能占全省总产能90%以上;万元GDP能耗为1.3吨标准煤,约为全省平均水平的2倍,位居全省第一。
二、主要问题

(一)突破产业发展规划盲目布局焦化项目
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对焦炭产能实施等量替代。《贵州省煤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也明确,到2025年全省焦炭产能控制在950万吨以内,不再新增产能,新建项目按等量或减量原则进行产能置换。
督察发现,近年来,六盘水市未严格执行焦化产能控制要求,违规为六盘水威箐焦化有限公司、贵州旗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办理焦化项目备案手续,备案总产能达到1080万吨。如果上述项目在“十四五”期间全部建成,加上拟保留现有320万吨产能,2025年该市焦化总产能将达到1400万吨,远超全省950万吨的规划限额,造成“一市超过全省”的怪现象。
(二)一些“两高”企业污染扰民问题突出
部分“两高”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噪音、粉尘、异味污染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现场督察发现,盘州市宏盛煤焦化有限公司部分煤炭物料、粉焦露天堆放,噪音、粉尘、异味扰民问题突出。六盘水市旗盛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粉尘、异味污染问题也令周边群众苦不堪言、意见极大。2021年9月,前期暗查发现,该公司炭化室无组织排放严重,厂区烟雾弥漫、气味刺鼻。
(三)部分“两高”企业能耗统计数据严重失真
督察发现,六盘水市部分“两高”企业上报数据不实,统计部门审核不严,能耗统计数据严重失真。宏盛煤焦化公司长期不如实统计上报能源消耗情况,2018—2020年均未如实统计上报柴油和电力使用量,2021年1—11月又漏报洗精煤使用量3.6万吨,折算能源消耗量3.24万吨标准煤。
国家明确规定,计算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时,折算系数值应采用企业实测值,没有实测值的采用推荐值。督察发现,部分“两高”企业在计算能源消耗时,既没有采用实测值,也没有采用推荐值,为符合能耗要求随意填报数据,但有关部门对此把关不严,导致其能耗统计数据严重偏低。其中,旗盛煤焦化公司根据经验值上报的2018年能源消耗量仅1.09万吨标准煤,而采用推荐值计算其能源消耗量应为4.07万吨标准煤,两者相差近3万吨标准煤。

六盘水市对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认识不到位、行动不自觉,违规备案大量焦化项目,相关审核监管工作不严不实。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宁夏吴忠盐池县工业园无序发展 违法排污多发

2021年12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宁夏回族自治区发现,吴忠市盐池县工业园区无序发展,威胁古长城安全,违法排污多发。

一、基本情况

盐池县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是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中明确的限制开发的重要生态功能区。盐池工业园始建于2003年,2006年被批准为自治区级开发区。

二、主要问题

(一)整合优化不到位,园区无序发展

2017年,国家印发《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稳步有序推进开发区设立、扩区和升级工作,限制开发区域原则上不得建设开发区。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发区整合优化和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明确,按照“一县一区,每个开发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区块”的要求,整合相邻、相近的开发区,推进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盐池工业园在整合优化过程中,不仅未落实重要生态功能区限制开发和自治区“每个开发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区块”的要求,而且在保留原有5个区块同时,2020年又新建一个与青山区块同属石膏加工产业的大水坑区块,增加面积约53公顷,大水坑区块石膏加工产业的扩张增加了附近地区石膏矿露天开采规模,对当地草原生态系统的破坏加大。同一开发区不同区块之间最远距离46公里,不符合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自治区整合优化形成集聚集约发展格局的要求。

(二)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违法排污多发

盐池工业园青山区块未建设集中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10余台石膏加工企业的燃煤小锅炉污染严重。宁夏盐池县广源矿业有限公司燃煤锅炉除尘效果差,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达3257毫克/立方米,超《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40倍;宁夏宁鄂石膏有限公司、盐池县银石石膏建材有限公司烟气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不到位,大气污染严重,宁鄂公司回转窑烟气颗粒物和银石公司复合管式煅烧窑烟气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为1324毫克/立方米和2081毫克/立方米,分别超《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近6倍和2倍。督察还发现,高沙窝北区块的宁夏苏沪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液焚烧炉烟气脱硝设施长期不运行,直到督察组进厂检查前才匆忙投加尿素开始运行,在线监测数据明显异常。

(三)违反有关规定,威胁古长城安全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求,严格古长城保护和修复措施,推动重点长城节点保护。明长城—盐池段于2013年3月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头道边段在2020年11月被确定为第一批国家级长城重要点段。自治区政府2014年将明长城墙体两侧50米确定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盐池工业园2014年编制的总体规划环评明确,“禁止在明长城两侧100米范围内建设建(构)筑物”。

督察发现,宁夏宁鲁石化公司紧邻头道边段明长城,甚至有400米就在厂区范围内。长期以来,该公司不仅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古长城,反而不断在保护范围内搞建设。卫星遥感影像显示,2014年后,宁鲁石化公司在明长城保护范围内违法新建炉渣库、甲醇储罐等工程,其中甲醇储罐距离明长城不足20米,严重威胁头道边段明长城安全。

三、原因分析

盐池县落实工业园区整合优化要求不到位,对园区无序发展、威胁文物安全、违法排污多发等问题监管不力。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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