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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管控不到位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三省反馈大气污染防治问题

发表于:2021年07月2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山西省、辽宁省、安徽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5月28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1年7月20日向山西省、安徽省、辽宁省进行反馈。具体内容如下:

山西省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对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工作重视不够,全省煤炭消费底数不清大气污染防控重点区域“4+4”城市中,除临汾外,其余城市2020年规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均较2015年增长20%以上。太原市不顾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严峻形势,仍利用“煤改气”削减下来的煤炭消费指标,在手续不全情况下违规建设集中供热项目,预计新增耗煤量46万吨/年。吕梁、阳泉等市及太原清徐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新建项目减煤方案弄虚作假,以减量替代为名,行增加煤炭消费量之实。

焦化行业环境问题突出。焦化压减产能敷衍应对,晋城市落实压减任务搞平均摊派,不区分节能环保情况,将40万吨压减任务按产能比例分摊到企业,导致部分企业直接成为落后产能,与压减产能初衷背道而驰;吕梁市不顾实际情况,把压减指标简单分摊到在建或新建企业,引起企业强烈抵触。一些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频发。金晖煤焦化公司等9个项目手续不全,擅自开工建设;晋茂煤化工等4个项目违法建成投产,大气污染严重;太谷恒达煤气化有限公司长期私开旁路直排烟气,在线监测设施数据造假。

钢铁行业去产能弄虚作假。全省2017年以来批准实施的18个钢铁产能置换项目中,只有一个减量置换比例符合要求。按照淘汰任务要求,吕梁市中阳钢铁公司一座120吨转炉应于2019年10月关停,有关地方上报已关停并经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现场验收,但现场督察发现该转炉仍处于生产状态。全省60家在产钢铁企业中仅有40%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忻州市代县、繁峙县球团企业大气污染严重,普遍存在治理设施简陋、烟气超标排放等问题。

山西省30万千瓦以下火电机组中有60%能耗不达标。阳煤集团发供电分公司第二、第三热电厂,金岩热电有限公司供电煤耗严重超标。吕梁市离石区、中阳县对城区集中供热谋划不够,大土河焦化热电一分厂及二分厂、中钰能源公司等能耗不达标燃煤小机组长期“停不了、关不得”。晋城市北留周村工业园区仍有46台燃煤锅炉未关停整合。

交通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迟缓。列入国家重点建设规划的21条铁路专用线,只有9条建成通车;晋城市18家重点煤矿中仍有8家未接入铁路专用线。吕梁、运城等市VOCs治理不到位,晋中、太原、晋城等市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2021年4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现场检查某家具企业油漆使用情况

安徽省

工业窑炉超标问题突出,淮北市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SO2长期超标,宿州市萧县合成革产业园11家合成革企业烟尘和氮氧化物不能稳定达标,宿州萧县安徽东润玻陶科技有限公司脱硫脱硝设施长期不正常运行,SO2、NOX浓度分别高达2000毫克/立方米和3000毫克/立方米。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不严不实。阜阳市和亳州市蒙城县、利辛县养殖点大量使用应淘汰的燃煤热风炉,无治污设施,大量烟气直排,群众反映强烈;阜阳市颍上县谢桥煤矿4台锅炉一直未按要求淘汰。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存在明显短板。虽多次被国家有关部门通报,但阜阳、亳州、淮北、宿州4市不合格油品非法销售问题依然突出,黑加油站禁而不绝。抽查发现,4市柴油样品硫含量不合格率近20%,车用尿素样品不合格率达30%。此外,阜阳市机动车尾气检测不规范问题突出,加油站点油气回收装置普遍运行不正常。

一些特色行业整治不到位。群众多次投诉的板材及废塑料加工行业废气污染问题仍未有效解决。阜阳界首市光武科技园,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板材加工集中区和杨庄乡新型乡村工业园内企业VOCs污染问题突出。

2021年4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现场检查板材加工企业VOCs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辽宁省

大气污染防治存在不足。2020年,沈阳和抚顺市优良天数比例、营口市PM2.5年均浓度下降比例未达国家要求,鞍山市、锦州松山新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PM2.5年均浓度同比恶化。散煤污染问题仍较突出,VOCs管控、菱镁行业整治、秸秆禁烧等工作推进不到位。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严重滞后,全省具有铁路专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铁路运输比仅为45%,远低于国家80%的目标要求。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2021年1月重污染时段仍有大量企业超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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